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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河长制验收第三工作组抽查验收昆明市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
发布时间:2017.12.08    浏览次数:1731次

  转发自:昆明河长信息

 

  2017年12月6日,省财政厅农业处副处长吴长明带领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省河长制验收第三工作组,到昆明市实地查验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情况。市政府副秘书长龚询木,市河长办主任、市水务局局长储汝明,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市水务局副局长杨金仑,市滇管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河长制分管领导陪同迎接验收。

 

 

  验收以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资料、重点抽查、现场核查的方式进行。验收组听取了昆明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观看了河长制信息化平台、手机APP演示,查阅台账,到人民西路桥头新运粮河,现场查看河道生态补偿断面情况,到盘龙区、嵩明县抽查县(区)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情况。

 

 

  验收组认为,昆明市河长制工作抓得实、做得细、有亮点。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污染、谁补偿”的原则,创新试行河道生态补偿,倒逼河渠湖库保护责任落实;上线河长制信息化管理平台,整合滇管、水文、环保监测数据,实现实时数据在线共享查看;利用微信公众号、监督举报电话畅通公众监督举报渠道,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一经举报,通过网格化机制,统一交由城市管理综合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处理;充分利用河长制制度优势,整合实现现有资源优化利用,为其他州市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值得推广。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验收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河长制工作,昆明市一是要注重乡镇、村级河长制责任的落实,可聘请社会监督员,压实责任,防止出现“有长无兵”的情况;二是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做法,把亮点工作说明说透;三是要谋划明年,贯彻十九大最新精神,抓实抓细六大任务,确保河渠湖库保护治理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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